灵活用工个税怎么算?灵活用工平台如何选择?

时间: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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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是不是也有这些疑惑:灵活用工个税怎么算?灵活用工平台个人收入需要年底汇算清缴吗?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时如何汇算清缴?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开普票吗?灵活用工平台给个人报税吗?接下来,欢创小编跟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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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个税怎么算?

灵活用工指的是用工的场景,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收入申报方式,下面两种比较常见:

1、用工企业和个人间签署劳务合同,企业按照按劳务报酬付给个人。劳务报酬按次计算。收入800以下免税;收入800~4000,则扣除800后乘以20%计算个税;收入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计算个税。

2、符合税务要求的灵活用工场景下,在灵活用工平台提供服务的个人同意后,平台进行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在报税时被视为个体工商户主体身份,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提供符合灵活用工范畴内的真实服务时,个人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经营所得可以由灵活用工平台按月申报缴纳。应税所得额及对应税率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各省份之间有一定差异。具体可见灵活用工平台提供的委托代征协议中约定核定征收税率。

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灵活用工平台个人收入需要年底汇算清缴吗?

灵活用工平台个人收入是否需要汇算清缴视情况而定。

1、若个人仅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获取收入,则不需要做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因为个人通过灵活用工平台获取的收入为核定征收经营所得,不适用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范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范围中提到,“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2、若个人通过非灵活用工平台获取经营所得类收入,则可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若通过多个平台(发放主体公司不同)在不同地区取得经营所得收入,则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总申报。

政策依据: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时如何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分开进行,不需要合并。

政策依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灵活用工平台可以开普票吗?

灵活用工平台既可以开专票,也可以开普票。

在按照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承接企业对应业务场景后,灵活用工平台按照业务场景内容开具对应发票。然后根据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确认开具专票还是普票。

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灵活用工平台给个人报税吗?

合规的灵活用工平台必须按照主管税务部门的要求给个人报税,且可以提供税务局盖章的报税凭证材料。

报税包含两部分:收入申报、税费缴纳。

收入申报:即把个人对应时间段内的收入金额完整数据提交到税务局。

税费缴纳:按照主管税务部门要求和委托代征协议的约定产生的税费,由灵活用工平台代缴。

政策依据:

依据《 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2条则明确规定,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细则》 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

 

灵活用工平台如何报税?

灵活用工平台需取得委托代征资质后才可以代个人报税,具体报税流程为:

按照委托代征资质即委托代征协议约定内容和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按月或季度整理数据,提供在灵活用工平台发放的个人信息及收入情况给到税务局,完成收入申报和税费缴纳,并最终取得税务局盖章的报税凭证材料。

政策依据: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灵活用工平台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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